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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回避管理
完善内控机制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针对银行客户,为完善内控机制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案件防控基础工作的落实,切实遏制案件风险的发生,制定了员工亲属回避、岗位轮换、强制休假以及员工家访的相关制度,并指定分支行行长、总行部室负责人作为案件防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
员工在入行时,必须如实填写在本行有无亲属回避对象,人力资源部将以此作为岗位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在岗员工在同一单位因婚姻异动等情况出现需要进行亲属回避,或本行员工因发生婚姻异动等情况而在本行范围内有新增亲属回避对象的,回避双方均需在异动当月向各自所在单位报告。

各分支行、总行各部室应每月对本单位的亲属回避情况进行筛查,确保本单位亲属回避工作落实到位,并按月向总行人力资源部报送本单位亲属回避信息。如发现有需要进行亲属回避的,各单位应明确提出回避意见,总行人力资源部将及时进行岗位调整,并在符合回避条件的一个月内完成相关人员的调岗。

总行人力资源部将依据各分支行、总行各部室报送的亲属回避信息建立全行员工亲属回避信息库,并作为人员调配依据之一。

亲属回避
各分支行、总行各部室应准确掌握本单位重要岗位人员的轮岗期限及在岗时间。

各分支行网点负责人、营业经理、柜员等重要岗位人员即将达到轮岗期限的,应提前一个季度开始逐月预警,并按月向总行人力资源部报送岗位轮换的执行情况,当达到轮岗期限的最后一个月时,必须执行轮岗,如需跨分支行轮岗的,各单位应提前一个季度向总行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总行人力资源部负责安排岗位轮换。
岗位轮换
对重要岗位人员应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强制休假。各分支行重要岗位人员的强制休假率每年不得低于30%。
强制休假
员工家访原则上应以登门拜访为主,对家在异地的员工,也应尽量将家访工作落实到位。每年员工家访覆盖面要达到100%。其中,以家属座谈会等形式代替员工家访的,不应超过本单位应家访员工总数的30%。

各单位的家访工作原则上应在11月底之前完成,12月份不再安排员工的家访。员工家访应做好详细的谈话记录,填写《员工家访记录表》,并将本单位的家访记录整理归档。
员工家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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